榴榴杂谈

[转载]这特色,毫无公平可言;不谈公平,或许正是特色。

榴榴杂谈 2023-11-12 07:24 出处:网络 作者:歪脖和尚编辑:@榴榴
为了保交楼,郑州也算绞尽了脑汁。
其中,郑州市金水区郑东龙湖一号烂尾楼的处置方案,简直堪称东方魔幻特色主义典中典。
这两天,该楼盘项目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发布了一份“保交楼”处置公告。公告是这样的:
对于(保交楼)地块(7-1、7-2、4-1),原团购业主若选择继续持有房源的,需要按照1357.6元/平方米的标准补交房款,并鼓励配购车位和储藏室;
若选择退款,将以4.75%的年化率退还本金及利息,半年内有序退款到位。
对于4-2地块、5号地块,可选择退款,不再补偿资金占用费;
也可选择置换房源,按照凤起梧桐园(6号地块)置换单价12146.36元/平方米补交房款。

一句话释义:要么加钱得房,要么干脆退款,当然,退款不能立刻就退。
乍看也算有诚意了,毕竟烂尾楼有多棘手大家都知道,就算不能得房,最起码本金和利息算是保住了,还可以再看别的房子。
但这件事儿还真没这么简单,究竟魔幻在哪里,咱们分点叙说。

第一,物价差。
说下楼盘背景:
该楼盘开发于2013年,计划在2019年交付,现在到2023年了,依然没完成施工。
10年了,10年前的几十万,跟现在的几十万,可同日而语乎?
而且这里面还有个机会成本,10年前业主能拿这笔钱买到的房子,以及后面实际入住带来的便利,已经都不会再有了。
即便有微薄的利息补偿,损失也是显而易见的。
再看公告,就算是利息补偿,也不是每个业主都有。
4-2地块、5号地块的业主,只能选择无息退款,或者置换别处的房源,按12146.36元/平方米补交房款。
这种双标就很魔幻——
退赔的时候按照10年前的标准给业主退赔,置换房源的时候按照现行市价让业主掏钱。
一个字,6。

第二,风险差。
你花钱买东西,对方说先把钱给了,你就先把钱给了。
给了钱没拿到东西,对方死活拖着不给你,又承诺说再加点钱,再加点钱就发货。
这是什么?电信诈骗啊!
可是烂尾楼的魔幻点在于,电信诈骗警察是认的,这个事儿警察不认。
一波儿韭菜割两茬儿,说不好后面还有三茬儿四茬儿,但是好像谁都拿他们没办法,甚至有人会说,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但是第二次交钱要是还没拿到房子呢?公告里没提,指挥部貌似没考虑。
更魔幻的是什么呢?
对郑州这个事儿,有律师出面说,业主有权拒绝补差价,但建议双方加强沟通和对话,以减少逾期交付的损失,避免楼盘彻底烂尾的风险。
这应该是个良心律师,话里话外都在规劝买房者,别犟,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你。
按道理,延期交房开发商是要补偿业主的,这倒好,业主还得倒贴,不倒贴,更严重的后果还在后面。
这样一个公告能堂而皇之的发出来,当作什么严肃的事情来“硬”协商,甚至连律师都无可奈何。
只能说,在中国特色房市,开发商、相关部门和业主的风险成本,太太太不对称了。

第三,良心差。
看到这个公告,很多人觉得已经够不可理喻的了。
但其实,这在烂尾楼的处置里,已经算是妥妥地良心之作,很可能是某个或者某些领导花大力气才争取推进的。
这才是最大的黑色幽默!
相比建房的实际成本,老百姓付的钱已经够多了,烂尾楼的问题,绝不是因为卖价低的原因,追根究底是钱被挥霍了。
钱去哪里了?监管去哪里了?开发商怎么违规拿到的监管资金?这都是本糊涂账,硬要查,费事费力不说,还很容易得罪人。
但是没有钱就不可能盖得起楼,开发商不会给钱,相关部门不会给钱,那么要解决烂尾楼,唯一的资金来源就是业主。
思来想去,这貌似是损失最小化的唯一方法了,但是业主们被割了一刀又一刀,肯定不会觉得满意,”好心“很可能被当作驴肝肺。
出力还两头儿不讨好,这事儿没人愿意干,所以,烂尾楼的“最佳处置办法”,就是一个“拖字”诀。
郑州这个公告,虽然招骂,但它起码从侧面说明了一点:这个楼盘是有人管的。
为什么它这么“幸运”呢?
因为,这个房子当初是搞内部员工团购的,有了解内情的网友透露,当时工商、建行、税务局等部门员工都参与了团购,并且,团购价远低于市场价。
试想,你是工行员工,工行准备团购一批房子,均价6000元,周围房价12000元,你要不要团?
这家房地产公司的监管账户就在工行,房产贷款用工行,还可以打折,你要不要贷?
房子烂尾了,但是自家单位的贷款,你要不要继续还?
领导们当然也很“体恤下属”,本来可以不管的,却费力转圜,最终拿出了加钱得房的方案,对比其他烂尾房无人问津的惨况,你觉得这是幸还是不幸?
这就是良心差,如果不是员工们的内部身份,他们连加钱得房的机会都不会有。
事情讲到这里,是不是就有了经典东方魔幻的即视感......

很遗憾,在整个事件中,从头到尾,除了一个无可奈何的律师,没有出现任何法律介入的身影,就好像,房市乃法外之地。
不管业主们选择哪种方案,该追责的是不是必须追责?
钱都去哪了,是挥霍了,还是转移了?
开发商算不算合同诈骗?
资金监管方是否涉嫌渎职?
这些问题无人回答,业主们房子没收到,只能选择协商:要么再交钱,要么听天由命。
而业主们贷款胆敢不按时还,分分钟给来个逾期罚息、诉讼官司、强制执行、征信黑名单系列组合套餐。
对平民重拳出击,对罪首体贴怀柔,说不好,事情真办成了,还成了处理烂尾楼的样板政绩,又要大肆渲染喝彩一番。
对郑州这件事,无论纸面文章宣传得多好,我想都只能这样理解——
逾期交楼被罚款了,被罚的不是开发商,而是业主。
这特色,毫无公平可言;不谈公平,或许正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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