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榴杂谈

魔都1950

榴榴杂谈 2023-09-07 07:25 出处:网络 作者:也许并不遥远编辑:@榴榴
                                魔都1950
片段一:
一位八十岁母亲在抱怨她的儿子“忤逆…………辱骂殴打”她时,警官杨长庆答复如下:“老太婆,想开点,你要靠谁吃饭的?”这位母亲对此的反应是给《申报》的编辑寄了一封信,说“我想,今天人民警察不应该再存在有这样反动派的作风,希望杨同志注意政正。”在被上级批评后,杨警官进行了自我批评:“特权思想尚未根除。”他许诺要扔掉他从旧国民党警察部队那里带来的“权威思想的残余”。警察还在公开出版物上道歉,因为他们未能根据掌权后的新情况进行调整而“随便说话、违反政策”。

片段二:
当一个居民抱怨一名警察到他家质问他母亲为何吃得起大米与咸鸡蛋后,局里要求这位警察就人民的“反感”写了一封检讨。人们还抱怨为了要得到定量票证而要在局里排长队的情况,局里的反应是下令这些定量票证由商品公司直接发放,市民只要出示局里的证明文件即可。

片段三:
新城分局的一位元警官错误地引导他的上级认为一个普通户主在进行毒品交易,之后以户口登记为借口命令这个男人已成年的儿子们到公安局进行“谈话”。局里后来对这一“错误”进行了道歉和“检讨”,并将这位警官交给法庭以处理其“品德不良”的问题,局里还批评了他的上司粗心大意、“粗枝大叶”的工作方式。

前段四:
上海城内的专业人员原以为新政府会建立新的、但是是他们所熟悉的那套立法,只是到后来他们才逐渐意识到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的法律中没有刑法典,只有各种法规。官方的理由是:必须取代人们不熟悉的“资产阶级”法律程序,取而代之的是一套诉讼人可以理解的司法程序,这是因为49年之前诉讼人并未意识到法律中的阶级内涵。法官们不再是独立的仲裁者,而是政府官员,他们在宣布判决之前会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判决本身(不是由一个法官宣读,而是在领导的赞同下由法庭集体做出)是在保密“的环境下达成,不对公众公布。

片段五:
作为劳动部部长和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人,李隆郅大胆地构想了劳动保护法,创办和主编了《工人日报》,并大力支持工会在新的政治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但是两年之后,李隆郅却被指责是“代表了落后工人”并推行“狭隘的经济主义”与“工团主义”,将工会置于政府的领导之上。确实,得到李隆郅支持而于50——51年完成的几个地方性工会的章程,并未提到工会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李是一个比较雄辩的工人利益支持者,他坚持工会必须保持独立性。52年初,李隆郅被非正式地解除了在全国总工会的职务,据说理由是他牺牲了政府的领导而鼓励工人争取福利和自主。

片段六:
两个政权就有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利用了日据上海时期通过户口制度将连坐责任与家庭登记体系联系起来的做法。日据时期上海的伪政府的另一做法是发放“良民证”。上海解放后,新政府批判了二战后国民党的警察系统发放“身份证”的做法。作为对个人身份证的替代,新政权向每个户主发出了“居民证”。但我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说,新体系原封未动地继承了国民党的城市保甲体系——在警察监督下实行的户口登记体系,只不过又加了两个新的重要部分:食物分配卡和群众参与。简单地说,新的体系将食品供应与群众动员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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